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慶祝100年母親節
表揚義工「模範母親」實施要點
一、目 的:慶祝母親節表揚教育子女有成,熱心公益服務且擔
任本團社會團務義務工作同志之母親。
任本團社會團務義務工作同志之母親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救國團總團部
三、主辦單位:救國團臺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、臺北市救國團之友
聯誼會
聯誼會
四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社會團務發展委員會、本市區團委會、工商
青年社會服務隊、真善美聯誼會、國際友誼團、康
聯會
青年社會服務隊、真善美聯誼會、國際友誼團、康
聯會
五、表揚對象:臺北市救國團義工母親(每單位1至2名)
六、表揚日期:100年5月7日(星期六)下午17時至20時30分
七、表揚地點: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宴會廳
八、表揚資格:
(一)教育子女有成、家庭和諧、敦親睦鄰足為楷模之母親。
(二)擔任本團義工兩年(含)以上,經常參與活動、熱心
服務義工之母親。
九、推薦方式:由各區、隊、會自行組成遴選委員會,經會議通過
,遴選出符合表揚資格者1至2人,填妥推薦表,送
市團委會核備。
,遴選出符合表揚資格者1至2人,填妥推薦表,送
市團委會核備。
十、表揚方式:1.於辦理慶祝100年母親節表揚義工「模範母親」
表揚大會中隆重表揚。
表揚大會中隆重表揚。
2.獲選「模範母親」致贈獎品及獎狀乙份。
3.會後提供簡餐聯誼
(每位受獎陪同眷屬以不超過5位為原則)。
(每位受獎陪同眷屬以不超過5位為原則)。
十一、請於4月26日(星期二)前填妥推薦表寄(送)本會服務組彙
辦。
辦。
十二、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補充修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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